摘 要: | 当前,全国各地不少地区财政及其主管部门普遍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对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进行财务统管。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于规范部门单位财经秩序,增强单位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合规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实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各部门单位财务进入会计中心核算后,是不是万事大吉,十全十美,什么违纪违规问题就不再发生呢?是不是财政部门就可以放松财务监管,审计部门就无需审计监督呢?笔者认为,在部门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更要及时思考财务审计监管新方式、新内容,研究新对策、新措施。为此,必须坚持“六加强六防止”,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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