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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应正确把握其职责
作者姓名:荆璞
摘    要:《产品质量法》第八、十八、七十条分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执行该法。根据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局“三定方案” ,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局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如何理解国务院的分工 ,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应首先解决的问题。一、国务院的分工只针对“产品质量监督”中的“查处违法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的焦点是执行《产品质量法》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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