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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摘    要: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通过近日,《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规定,对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的同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表示,本市还将在乡镇基层设立规划行政执法机构,对土地的审批、规划、建设实行一体化管理。

关 键 词:城乡规划  人大常委会  法治  行政执法机构  一体化管理  程序编制  北京市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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