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合法是正确施罚的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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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森,武利华.程序合法是正确施罚的基本保证[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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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森 武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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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 山东省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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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审会参审人员不足行政处罚是否有效》一文,列举了当事人以某县局在查处无证生产小麦粉案件中案审会参审人员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案。对此,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必须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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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执法人员 小麦粉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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