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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作用——以葫芦岛市为例
作者姓名:宋涛
作者单位: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125000
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应时而生,它是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核算,通过与在乡(镇)设立的代理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进行财务管理。葫芦岛市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060个村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占村总数的99%。实践证明“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适合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推动我市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少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关 键 词: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农村税费改革 葫芦岛市 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财务管理体制 村级财务管理 财务收支活动 农村经济发展 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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