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作用——以葫芦岛市为例 |
| |
作者姓名: | 宋涛 |
| |
作者单位: | 葫芦岛市农村经济委员会,125000 |
| |
摘 要: |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应时而生,它是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核算,通过与在乡(镇)设立的代理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进行财务管理。葫芦岛市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060个村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占村总数的99%。实践证明“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适合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推动我市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少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
关 键 词: | 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农村税费改革 葫芦岛市 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财务管理体制 村级财务管理 财务收支活动 农村经济发展 非生产性支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