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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的意见
引用本文:石丁.关于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的意见[J].水利经济,1987(3).
作者姓名:石丁
作者单位:陕西省水土持保局
摘    要:陕西省土地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90%以上是山原、丘陵、风沙地区,潜在着很多水土流失自然因素。由于滥伐、滥垦、滥牧、修路、开渠、采矿等城乡基本建设不注意水土保持以及其他破坏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近14万平方公里,约为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五十年代年均流失泥沙9.12亿吨,其中黄河流域8.3亿吨(约为黄河输沙量的一半),长江流域0.82亿吨。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土地、淤积库渠,危害工矿、交通、城镇村庄,土壤肥力减退,产生和加重干旱、洪涝、风沙等自然灾害和生态系统失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限制因素,是人民生活贫困的重要根源。我省的水土流失还危害着黄河下游一亿多人口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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