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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疑释惑
摘    要:最近有企业来询问关于丢失增值税专业发票如何退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允许抵扣的丢失抵扣联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以下办法实施。1 . 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关 键 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  出口退税  丢失  外贸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抵扣  发票联  复印件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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