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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公司法(续)
摘    要:第八条公司的管理创办大会(代表会议)是公司最高管理机构。完全合资公司和两合公司的业务管理按完全股东的决议进行。公司设立执行机构(集体或个人负责制),领导当前经营活动和向创办大会报告。执行机构的组成:(一)董事会(经理委员会);(二)监督机构;(三)其它由公司创办大会(代表会议)决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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