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完善发展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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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道理.攀钢完善发展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J].冶金经济与管理,1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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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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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攀钢经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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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86年至1988年,攀钢在通过实行上交利润定额包干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理顺国家与企业经济关系的同时,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与二级厂矿的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充分调动了二级厂矿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攀钢完善发展内部承包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做法是:一、推行目标承包责任制目标承包经济责任制是围绕实现公司年利润目标为核心,根据二级厂矿(单位)处室的性质、地位和特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厂矿、车间、班组和个人,实行责、权、利统一的经济责任制.承包期为一年,承包内容包括:产量、品种、质量、消耗、效益、科研、安全、设备等方面.1986年全公司形成320多条经济承包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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