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简称“名推委”)是怎样一个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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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鼓励名牌产品生产食业做强做大,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做好2003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03]10号)》中已明确规定,以总公司名义按同一商标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申报产品数据可以包含了公司、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生产产品的有关数据。因此,已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集团型企业,在有效期内,其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生产的使用同一商标的产品,可以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但必须注明生产食业的厂址、厂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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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名牌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标志 分公司 使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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