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公司法》建构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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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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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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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世纪中后期,为了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管理权,并平衡股东与董事会的权利,英美两国在衡平法上首创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它的建立和完善同20世纪公司法倡导股东地位平等和强调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保护的思潮密切相关。作为对公司少数股东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派生诉讼虽发展于英美国家判例法,但现已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的商事立法所确认。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也确立了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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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公司法》 股东利益保护 19世纪中后期 英美国家 股东权利 少数股东 公司管理层 正当权益 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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