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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的概念的理解——以和谐社会法的新内涵为基点
作者姓名:王兴华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北京昌平102206
摘    要:文章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理论对"法的概念"的表述所提供的"唯物辩证观"为基点,对通过法的概念表述所要折射出的现代新属性作了探讨。文章的重点不是对法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而是强调应通过"法的概念"表述,体现其模糊性、社会性、指引性等现代特质。并以此期望对法的概念提供几种基于现实意义的多元化理解视角,使法的概念更实际、更科学。

关 键 词:  概念  模糊性  指引性  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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