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遗憾:人大代表与山区农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保障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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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茅于轼在《改革》杂志上撰文指出,市场经济出现之前,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人与人在地位和权利上从来没有平等过。在奴隶制社会中有奴隶与奴隶主,以后有地主和佃农,有帝王将相和平民百姓。不同的阶级享受的社会地位是不同的,表现为人身自由和财产所有权受保护的程度不同。时至今天这种差别仍旧存在着。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和一个山区农民在人身自由和财产所有权上得到的保障是不同的。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有权有势的人想要获得物质享受,最方便的办法不是自己去创造财富,而是去剥夺别人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所以人们争当有权有势的人,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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