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社会伦理的法律化 |
| |
引用本文: | 夏清Xia.论中国传统社会伦理的法律化[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1(4):53-56. |
| |
作者姓名: | 夏清Xia |
| |
摘 要: | 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的伦理化,另一个是隐藏在法律伦理化过程中的伦理的法律化,由于法律和道德在起源上相同,且调控范围交叉,社会功能互补,这使得伦理的法律化过程常常被法律的伦理化所遮蔽,然而伦理的法律化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表现,究其实质,是统治者通过将伦理规范扩大化为法律的方式,来达到最大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目的,即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阳儒阴法”,从这一角度理解,伦理的法律化反映的是社会意识形态对主体权利的进一步制约,强化了中国法律文化专制性的一面。
|
关 键 词: | 法律化 法律文化 中国 传统社会伦理 儒家伦理 道德 法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