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1月19日发布。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一号文件最抢眼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土地上的财产权利。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既启动了农业市场化改革大幕,为农业改革注入了持久的活力,又为农村建设用地规范入市打开了通路。这对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长远来看,会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垄断。大幕已启,农业改革的长征已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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