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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宗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分层出让
引用本文:蓝天宇. 同宗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分层出让[J]. 中国地产市场, 2008, 0(7): 73-73
作者姓名:蓝天宇
作者单位: 
摘    要:某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将宗地号为0089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A公司,用作大型商贸城的建设。双方在拍卖后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宗地块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以地上60米为上限、以地下30米为下限,高差为90米。合同签订后,A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月后,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0089号宗地。以地下30米为上限、以地下70米为下限,高差为40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了B公司,同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A公司得知后,认为

关 键 词: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  宗地  出让合同  分层  空间权  国有  不同高度  物权法

Strata-title transfer of land use rights for the same lan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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