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绍兴县信用合作联社,是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87年5月,进行了与农业银行完全脱钩的改革试点,逐步形成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真正自主经营格局的集体金融企业,一步到位地转入中央银行调控轨道。三年来的实践证明了,以自主经营为核心的改革思路是对头的,几项主要经济指标1989年末与1986年相比较,各项存款6.2亿元,增长1.1倍,其中储蓄增长1.3倍;各项贷款4.8亿元,增长1.3倍;存贷总额达到11亿元,占到农村行社存贷总额55%;资金运用率为77.6%,提高了1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一千万元,增加1.2倍;自有流动资金九千万元,增加5倍;利润1097万元,增长1.4倍。三年超过三十年,成为绍兴县信用合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经过三年艰苦创业,终于建成了以县联社为中心的,有着比较健全的管理功能和约束机制的、相对独立的农村信用合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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