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在普通法系国家(地区)篚移植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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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久华,;鲁春艳,;李明辉.独立董事制度在普通法系国家(地区)篚移植及其启示[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9(6):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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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久华 ;鲁春艳 ;李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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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南京210009; [2]南京大学中国审计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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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治理全球趋同研究》(06BJY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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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以后,许多普通法系国家(地区)引入了起源于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以期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国家竞争力。这表明,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具有趋同的趋势。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国家(地区)的独立董事制度尚存在种种问题,其有效性与美国有一定差距。这又反映了公司治理制度移植以及全球趋同的困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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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 公司治理 普通法系 制度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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