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在汉川县人民法院,一起"死者"与活人的万元经济纠纷案,因审计人员举证,终于使活人败诉。案件始发于一九九三年的五月,汉川县华严农场马桥分场的水产养殖大户向全山不幸死于车祸,丢下了三十多万元的资产,死者的弟弟向保山在清理遗产时,发现了该分场所属的养殖场出纳陈清斌的借款借据三张共七千五百元。借钱还钱,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人死了而消失,于是,向保山拿着借据找陈清斌,要求收回借款。"还钱?谁还谁的钱?你兄长还应还我二千五百元钱哩。"陈德斌拿出签有死者亲笔字迹的一万元借款借据。一个说,你欠我哥哥七千五佰元,一个说你哥哥欠我一万元,抵消之后还应退还二千五百元;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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