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企业正确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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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戎锁富.关于乡镇企业正确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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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戎锁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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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溧阳市后周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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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1992年第四期刊登了吴茂荣、刘凝芬撰写的《乡镇企业需要提取流动资产损失的补偿金》一文,反映了乡镇企业流动资产存在无形损失情况比较普遍和形成的原因,但是,介绍的处理办法及其帐务,笔者提出以下看法: 仍引用原文和例子以及帐户处理方法原文:为解决企业流动资产损失的问题,平时应从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流动资产损失补偿金”;发生流动资产损失时,在提取的流动资产损失补偿金中列支。提取的流动资产损失补偿金,在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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