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会计与税法对生物资产计量的差异 |
| |
引用本文: | 陈艳.试析会计与税法对生物资产计量的差异[J].中国农业会计,2012(3):59. |
| |
作者姓名: | 陈艳 |
| |
作者单位: | 新疆农垦科学院 |
| |
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在生物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上,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是一致的,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生物资产的计量上有所不同。
|
关 键 词: | 生物资产 企业所得税 生产性 会计准则 消耗性 计税基础 会计处理 主要体现 账面价值 初始计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