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界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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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静,刘彤.对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界定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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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静 刘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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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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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会计研究的起点是政府会计目标,目标界定明确,政府会计改革就有了正确的方向。由于委托——受托关系明晰且直接,所以界定政府会计目标应坚持受托责任观。我国政府会计的目标可划分为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最高目标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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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规性受托责任 绩效性受托责任 全面公共受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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