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经由VISA组织及MasterCard组织和资讯界的领导者所共同制定的SET“安全电子交易”,它是一个用来保护在公开网络上以信用卡交易之规格,让消费者和商店能够在网络上以信用卡做为支付的工具,且得到应有的保障。以目前的约定条款还是由各家银行自行订定之,在此谨做大约介绍及说明,让消费者未来在网络上刷卡能先有一个参考。
根据一般交易习惯及特殊性质,例如邮购、电话订购、传真等其他类似方式订购商品或取得服务而使用信用卡付款,或是在自动提款机上预借现金,银行得以密码、电话确认、收货单上之签名、邮寄凭证或其他得以辨视当事人同一性及确认持卡人意思表示之方式取代之,无须使用签帐单或当场签名。持卡人不得以未签名为理由,作为拒缴应付款项之抗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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