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VS中国烟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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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立岗.《烟草控制框架公约》VS中国烟草[J].中国经济周刊,2005(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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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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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周刊》 见习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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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28日,生效,中国的关系并无的发展之路在世界卫生组织主持下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正式是正式签约国,但用“格格不入”来形容中国烟草业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现在不当,为了符合其诸多要求,产量占世界1/3的中国烟草业急需加快步伐,找到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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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烟草业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签约 世界 发展 产量 生效 法律效力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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