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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 签订合同别留后患
摘    要:<正> 上海某颇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接到了一个为外国公司加工重要部件的订单。所有的技术质量标准都在合同上明确后,为了表示"诚意",这家企业又在合同上加了一条他们的"一贯承诺":"以客户满意为标准"。殊不知,就是这一条,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老外来验收时,以合同上的这一条为据,"鸡蛋里挑骨头",使出了合同之外的标准,百般挑剔,任意加码,一再声称自己不满意。幸好,我们这家企业经过努力,最后,外方还是"OK"了,但这家企业确实是急出了满头大汗。该企业在合同里加上"以客户满意为标准"。本是为了显示中国人的诚信,想不到画蛇添足的结果却是授人以柄,差点把自己套住。这教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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