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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者的“免责”与问责
作者姓名:景凯旋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
摘    要:历史上许多改革者个人都是廉洁自律的,但其改革目的却是代表官府与民争利。我们的改革应当超越历史,改革免责的标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看改革者是否为民谋利。事实上,这样的改革者才会以社会成本为念,以法治建设为念,并不惧失败问责。

关 键 词:改革者  问责  免责  廉洁自律  为民谋利  社会成本  法治建设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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