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的三峡大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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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立斌.跨世纪的三峡大开放[J].现代商贸工业,199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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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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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994年9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三峡视察时宣布,国务院已批准建立“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被列为开放区的有秭归、宜昌等17个库区县市,实行沿海经济特区政策;宜昌市等3个市被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城市开放政策……这是继1992年4月3日全国七届人大五次全会批准兴建三峡工程以及1994年8月该工程入选“全球超级工程”之后令人为之振奋的第三件喜事。三峡,将迎来一个跨世纪的大开放,将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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