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社会保险税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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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聘.开征社会保险税之我见[J].财会月刊,200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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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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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户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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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必要性 1.开征社会保险税是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佳方式.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以政府为主体对国民收入的分配.选择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形式,实际上是确立支撑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财务结构的问题.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征收社会保险税,用法律形式把企业、个人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保证每个参保者都能按各自收入的一定比例,持续、稳定地缴纳社会保险税,则可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稳定、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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