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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保险之三
摘    要:本案中影响保险赔偿的关键性问题有两个。其一,仅在保险公司内部《理赔实务》中有所规定而未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折旧方式能否约束被保险人?根据我国《合同法》、《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条款,对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因此,本案保险公司理赔实务中有关折旧方式的规定,在未征得被保险人任女士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作为确定实际价值的依据。

关 键 词:保险赔偿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折旧方式 保险公司 《合同法》 《保险法》 组成部分 协商一致 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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