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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2006年3月3日 国税函[2006]235号)
引用本文:徐苏涛,黄正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2006年3月3日 国税函[2006]235号)[J].税收征纳,2006(6):13-14.
作者姓名:徐苏涛  黄正高
摘    要:近接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网通境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国网通财务(2005)320号)。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新天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通内地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网通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中国网通集团  国家税务总局  所得税处理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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