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常州市由许多具有内在联系的城乡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用经济办法自下而上地组成了一批新型的企业联合体,在当地被称为“企业群体”。本文分析了这种企业群体的发展过程和重要意义,认为这种新型企业群体同过去的“一条龙”协作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主要特点是:目标明确,吸引力大;组织基础扎实和适应性强。目前,这种企业群体主要有生产型群体和销售型群体,並逐步向复合型发展。文章认为要把企业群体组织好,必须:(1)以名、优、新产品为核心,以骨于企业为依托;(2)要坚持自愿、平等、互利、择优的组建原则;(3)真正做到“建制不变,统分结合,各负盈亏”;(4)组建工作要从思想上疏导,组织上促进,政策上扶持。文章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提出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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