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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标准
作者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摘    要:【HJ/T182-2005】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二、术语和定义1.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2.M1、M2和N1类汽车按GB/T15089—200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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