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省直管县——中部地区财政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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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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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近几年来湖北、湖南、辽宁、吉林、江西、安徽等一些省纷纷试行由市管县改为省直管县。不少学者认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但是相当多的观点认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适合于经济发达的省份。因为,只有财力雄厚才能真正发挥省直管县的作用。那么在经济欠发达、省级财政比较薄弱的中部地区,能不能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会不会收到比较好的实效?近几年湖北省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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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体制改革 中部地区 湖北省 直管 财政管理体制 省级财政 经济欠发达 五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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