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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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屠珠明.基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思考[J].发展,2011(10):88+90-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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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屠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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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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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近几年,刑事抗诉案件数量少、抗诉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能充分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基层检察院承担着80%以上的自侦案件、90%以上的一审刑事案件,如果抗诉不力,或者说如果认为或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没有提出抗诉,对检察机关来讲,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院刑事抗诉工作,下面就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途径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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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检察机关 刑事抗诉 抗诉案件 法律监督职能 基层检察院 案件数量 科学发展 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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