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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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诺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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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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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制度,它本身不具有补偿性赔偿广泛适用的特征,所以惩罚性赔偿必须在严格的条件下使用。此外对惩罚性赔偿的使用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惩罚性赔偿是一把双刃剑,用的适当,既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侵害人不致因为惩罚性赔偿而导致经营困难破走向产,还能够不干扰经济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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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赔偿 环境侵权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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