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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工作中的几个误区
作者姓名:赵永华
作者单位:武汉市汉南区审计局
摘    要:在我们的审计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现象,审计人员如果不留心,就有可能陷入这些误区。 其一,以罚代收或以收代罚。我们在审计结论中时常会看到这样的词句:“鉴于XX原因,对XX违纪行为免予处罚”或者“对某单位的漏缴税费,按规定补缴多少”。从语法上讲,这些词句没有毛病,问题是它们都没有说全,免予处罚是否连该补缴的也免了?补缴税费之后是否还处罚?含糊不清。 比如审计查出某企业的漏税问题,审计机关免予处罚而不注明该补缴的还得补缴,企业会拿着审计结论作为免税的依据,此时就会出现审计、税务部门工作上的错轨,这种情形在笔者身边就曾出现过。再如,对违控购置商品的处理,审计部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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