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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金融资本的流动与融合——“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综述
作者姓名:植凤寅
摘    要:2004年6月,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互相尊重、优势互补、自愿互利、按照市场规律推进区域合作的宗旨,以及资源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这也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区域合作框架。随后,泛珠三角区域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等众多领域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两年来,经过“9+2”各省(区)的共同努力,一系列的合作框架、宣言、倡议书得以通过,合作成果已经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9+2”各省(区)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农产品通过“绿色通道”顺利打入相互的市场;旅游实现“无障碍”;“西水东送”、“西电东送”走进千家万户;等等。

关 键 词:泛珠三角区域 区域合作 金融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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