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政策
摘    要: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据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2010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各地凡是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或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关 键 词:电价政策  高耗能企业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优惠电价  用电价格  国家发改委  2010年  发电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