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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不给宅基地证
摘    要: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必须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因被小产权房占用而未得到"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不具备登记发证的资格。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宅基地登记发证速度,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

关 键 词:产权房  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  发证  土地登记  通知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政府职能转变  解决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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