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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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贤文
,周良生.设置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如何[J].乡镇论坛,2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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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贤文 周良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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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但是实践表明,由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者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可以借鉴乡镇以上人代会的工作体制,设置村民(代表)会议主席职位,由其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增设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建议要点是:1.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含副主席、秘书长,下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一样,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2.村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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