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引用本文:甲继文.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J].商业经济(哈尔滨),2004(2):32-33.
作者姓名:甲继文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太平区教育局,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摘    要: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要代表本单位依法全面行使职权 ,单位负责人要为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如果本单位出现违反《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问题 ,单位负责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关 键 词: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  会计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