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以内蒙古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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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永利.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以内蒙古为例[J].北方经济,2011(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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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永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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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社科院政法所,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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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1BFX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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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矿产资源丰富与贫困人口集中,经济迅速发展与地方财力紧张,资源开发带来的巨大收益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形成鲜明对比,这些都在民族地区具有代表性。通过调研发现,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产生的生态问题极其严重。分析阐释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制约关系反映出矿业发展是现今生态恶化的主要因素。建立以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的围绕民族地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为中心的各个层面制度来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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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 矿产资源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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