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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与合同效力
摘    要:案情介绍 2004年1月,吉斯达商务港(南通)有限公司(下称“吉斯达公司”)向四家施工企业发出了招标邀请,四家公司于同月向吉斯达公司作出投标回应。同期,南通市招投标办公室接受吉斯达公司的委托,对投标的四家单位的标书及文件进行评标,1月29日评议得出结论为:四家公司中的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底折扣率为89.125%,为评标第一名。

关 键 词: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效力  标的  南通市  案情介绍  施工企业  建设集团  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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