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争创工作初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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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商标专用权,企业的商标意识得到逐步提高。为了增强对商标,尤其是公众熟知的商标这一企业重要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1996年8月国家工商局又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将驰名商标的保护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此北京市工商局结合市政府提出的“名牌工程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指导、组织全市著名商标企业利用商标战略,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努力争创全国驰名商标。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共向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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