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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以公司僵局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徐黎明.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以公司僵局为切入点[J].企业导报,2010(11).
作者姓名:徐黎明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湖北,武汉,430079
摘    要: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小股东的维权工具和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途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我国却还是个新鲜事物,相关条文在制度层面缺乏可操作性,使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成为当前成为立法研究中的一大现实而迫切的问题。以公司僵局为切入点,进而分析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价值意义,并与国外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比较,引出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研究的必要性,力图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关 键 词:公司僵局  司法解散  公司法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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