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浅见
引用本文:张丹,满中芹,赵勇.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浅见[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9):24-24.
作者姓名:张丹  满中芹  赵勇
作者单位:[1]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鹤岗市华中煤炭实业有限公司 [3]鹤岗芳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    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

关 键 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交易事项  会计核算  法律形式  经济实质  实际工作  会计信息  经济现实  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