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1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对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管理层收购等10个主要环节和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而国资委、财政部随之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转让的全过程。这些文件的颁布,预示了新一轮国有资产重组的新特征,而这些文件的具体实施,将掀起新一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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