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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平衡
引用本文:雷爱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平衡[J].中国土地,2018(9).
作者姓名:雷爱先
作者单位:房山新城投资开发公司
摘    要:正在司法处置涉及的土地纠纷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地方法院和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的难点。原因在于,司法处置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与平衡。笔者认为,可以结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取得、使用和转让上的特殊性,从优先司法权、尊重行政权的视角,提出化解司法权和行政权冲突的解决路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主要差异性质不同。司法权性质上是一种判断权,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按照预设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项审理并作出具有确定力、执行力的裁判结论,从而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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