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羊毛”标志特许合约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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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雄.“纯羊毛”标志特许合约的启示[J].中华商标,2007(10):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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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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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兴化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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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年初,江苏兴化工商局在查处一起冒用世界著名证明商标"纯羊毛"标志的商标侵权案中,其权利人国际羊毛局积极主动配合,为案件的顺利查结起到了关键作用。期间,给兴化工商局执法人员印象最深的,是由国际羊毛局出具的和国内某知名羊毛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的一份"纯羊毛"标志特许权合约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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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纯羊毛 合约 商标侵权案 证明商标 积极主动 执法人员 生产企业 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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