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工会经费不宜负担非工会干部的工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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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敏.呼吁:工会经费不宜负担非工会干部的工资费用[J].中国工会财会,2008(4):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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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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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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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相当部分市、县地方工会负责人被词到别的单位工作,其供给关系仍然保留在工会,而且工资待遇均由工会经费负担。笔者呼吁,长此以往,似有不妥。工会组织有别于其他党政群机关,它要依法独立组织经费收入、建立独立的预决算管理体制,县及县以上总工会除依法将所取得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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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干部 工会经费 工资费用 工会组织 供给关系 工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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